2010年1月19日,中国环境保护部发布第7号部令:《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已由环境保护部2009年第三次部务会议于2009年12月30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公布,自2010年10月15日起施行。2003年9月12日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的《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瑞欧科技专家指出,在即将实施的《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中首次提出了对中国新化学物质“没有数据,就没有市场”的原则,明确规定了未取得登记证的新化学物质,禁止生产、进口和加工使用,并且环境保护部门将新化学物质登记作为审批生产或者加工使用该新化学物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条件。瑞欧科技提醒各相关企业及早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以免受到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的影响。
李雪联系方式:13570847473 座机:0755-33126673
传真:0755-22639141
邮箱:kefu@ebotek.cn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银田工业区侨鸿盛文化创意园A栋219-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