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REACH法规
欧盟已经增加了DIBP,并将范围从玩具和儿童护理用品扩展到REACH第51条至附件XVII的条款,新法律将于2019年1月7日开始分阶段实施。
2018年3月,世界贸易组织(WTO)宣布欧盟(EU)关于修改REACH附件XVII第51条规定的三种邻苯二盐(DEHP,DBP和BBP)限制的提案(Safeguard 54/18 [1] ])。
二、欧盟REACH法规(EU)2018/2005 [2
2018年12月18日,欧盟公布了法规(EU)2018/2005 [2],将条目51替换为REACH [3]附件XVII ,除其他外,新法律包含以下重要规定:
1.将限制性邻苯二盐的数量从三个(DEHP,DBP和BBP)扩大到四个(DEHP,DBP,BBP和DIBP);
2.扩大从玩具和儿童护理用品中的塑化材料到物品中的塑化材料的范围;
3.提供“塑化材料”,“长期接触人体皮肤”和“儿童护理用品”的法律定义。
据新法的定义,“塑化材料”,“与人体皮肤长时间接触”和“儿童护理用品”具有以下含义:
“塑化材料”是指以下均质材料:
1.聚氯乙烯(PVC),聚偏二氯乙烯(PVDC),聚醋酸乙烯酯(PVA),聚氨酯(PU)
2.除硅橡胶和天然乳胶涂料外的其他聚合物(包括聚合物泡沫和橡胶材料等)
3.表面涂层,防滑涂层,饰面,贴花,印刷设计
4.粘合剂,密封剂,油漆和油墨
5.长时间接触人体皮肤”意味着持续接触超过10分钟或间歇性接触,每天30分钟
四、新法规还规定某些类别的物品不受这四种邻苯二盐的限制,其中包括:
1.某些条件下的工业或农业用品
2.机动车辆(指令2007/46 / EC)和飞机在2024年1月7日之前投放市场
3.飞机和机动车维修用品
4.实验室用测量装置
5.符合(EC)1935/2004法规的食品接触材料和物品或(EU)10/2011下的食品接触塑料
6.指令90/385 / EEC,93/42 / EEC或98/79 / EC下的医疗器械
表1总结了新法中REACH法规附件XVII第51条的重点,以及与现行法律下相同条目的比较。
法规(EU)2017/2005,修订法规(EC)1907/2006 | 法规(EC)1907/2006 | |
邻苯二 | DEHP,DBP,BBP和DIBP | DEHP,DBP和BBP |
范围(塑化材料) | (i)用作玩具和儿童护理用品中的物质或混合物 | |
(ii)在市场上放置玩具和儿童护理用品 | ||
(iii)在市场上放置物品 | ---- | |
需求 | <0.1%(单独或组合) | ≤0.1%(总和) |
生效日期 | 2019年1月7日,DEHP,DBP,BBP和DIBP适用于上述范围(i) | 现行 |
2019年1月7日,DEHP,DBP和BBP适用于上述范围(ii) | ||
2020年7月7日,DEHP,DBP,BBP和DIBP适用于上述范围(ii)和(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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